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加强儿童、老人等重点人群新冠科普知识宣传******
【抗疫中 我们众志成城62】
儿童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点健康保障人群,但其自身对新冠病毒感染的基础知识普遍掌握不足,应当如何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这需要多部门、多渠道进行新冠科普知识宣传。一是在宣传对象方面,对儿童宣传防控知识的同时,要加强对老师、家长及看护人的防控知识宣传;二是在宣传方式方面,采用儿歌、动画片和图书等儿童容易接受、感兴趣的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宣传内容方面,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内容要有针对性,采用相应年龄段儿童听得懂、看得懂的语言文字进行宣传;四是要通过走入课堂,采用老师讲解、做游戏、角色扮演等教育方式开展新冠防控知识科普。
常昭瑞指出,家长的言传身教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在提升儿童个人防护意识方面,一是家长要多教导孩子做好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二是家长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进家门时及时洗手,咳嗽的时候遮挡口鼻;三是要制定合理饮食、规律作息、适量运动等规则;四是要及时表扬鼓励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
老人同样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北京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李燕明表示,相对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的部分老年人对新冠病毒感染的基本知识掌握还是有欠缺的,因此更需要多部门、多渠道进行科普知识宣教。
李燕明强调,在宣教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形式上,最好用农村老年人听得懂、容易接受的语言,多用图片,少用文字;二是内容上,在科学性的基础上,还要关注农村老年朋友日常生活中最关注的问题,让他们在其中可以找到答案;三是在对象上,除了农村的老年人群外,还要注意让他周围的邻居、子女等同时了解新冠知识;四是在内容上,不仅要告诉老年人需要做什么,更重要的是要告诉他不能做什么。李燕明指出,广大乡村医生是农村防控的重点,也是农村防控的主力军,他们对农村人群日常基础疾病、基础状态非常了解,相信能够提供非常好的指导。
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杨舒)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