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习近平同安哥拉总统洛伦索就中安建交40周年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1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安哥拉总统洛伦索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40周年。
习近平指出,建交40年以来,中安双方始终真诚友好,携手共进,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理解支持。当前中安关系发展势头良好,双方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切实惠及两国人民。我高度重视中安关系发展,愿同洛伦索总统一道努力,以两国建交40周年为契机,深化政治互信,密切互利合作,增进民间友好,谱写中安战略伙伴关系蓬勃发展新篇章。
洛伦索表示,建交以来,安中关系持续发展,各领域互利合作取得重大成就,成果令人满意。两国在许多国际问题上观点一致。安方愿同中方加强友好合作关系,建设共享共赢的未来,实现共同进步、繁荣、发展,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