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军援”泡汤,岛内舆论质问:美国的承诺可靠吗?******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程东】继参众两院分别表决通过总额高达8579亿美元的“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后,拜登签署了法案。民进党当局最期待的“无偿军援”泡汤,美国改为5年提供台湾100亿美元军援,舆论纷纷质问美国的承诺可靠吗?
美国“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涉台部分超过50页,是有史以来最长篇幅。内容涉及军事援助、对台军售、反制大陆以及美台交流等一系列议题。台湾《联合报》25日称,最受关注的是对台军援,法案授权2023—2027年通过美国国务院“军事融资”计划,提供台湾100亿美元无偿军援,每年最多20亿美元。不过根据美国立法规则,授权法案仅制定开支项目,只有拨款法案有权决定财政资金如何支配。而“2023财年综合拨款法案”并未拨款提供台湾无偿军援,仅提供最多20亿美元的贷款。美国《华尔街日报》称,台湾当局希望获得美国的无偿军援,而非贷款。但美国参议院拨款小组副主席、曾赴台强力推销波音客机的共和党参议员格雷厄姆称,对台贷款比赠款更合理,因为台湾很富裕。
其他方面,“国防授权法案”授权美方为台湾打造包括弹药及其他“适宜防卫武器”的“区域应变军备库”,并赋予台湾与北约组织南翼与东南翼地区、特定主要非北约盟友及菲律宾同样待遇,能优先取得美国“超额防卫物资”,同时煽动邀请台湾参加环太军演。此外,“拨款法案”在美国在台协会(AIT)预算下编列所谓“台湾学人计划”,提供包括美联邦政府官员等符合资格的美国公民赴台交流两年。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4日回应说,这进一步表明美国内有一股势力挺台遏华贼心不死,企图在军事上武装支持“台独”分裂势力,为其递刀子、送枪炮,鼓动两岸对抗,在台海拱火,把台海推向战争边缘。她抨击民进党当局出于“台独”政治目的,顽固“倚美抗陆”“倚美谋独”,但“台独”没有出路,“倚美谋独”是绝路,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台“国防部”和“外交部”24日称,法案“展现对台美关系及强化台湾安全的高度重视,敬表诚挚感谢”。《联合报》25日直言,简单来说,这是卖武器又顺便贷款给台湾,台湾“千万别高兴太早”。资深媒体人黄智贤称,美国光是用AIT在台湾指挥,已经不够用了,现在公然直接派公务员到台湾公务部门上班,“谁敢公开宣示,说上台绝对坚决抗拒美国?绝对不会对美国腿软下跪?”她说,不敢抗拒美国对台湾的控制,还说什么台湾人的尊严?
据《中国时报》25日报道,一项由美国杜克大学教授针对台湾安全进行的最新民调显示,当被问到“如果因为台湾宣布独立,大陆攻打台湾,美国政府会采取何种对策”时,选择“只提供武器”的人最多,占44.4%,然后依次为“出兵援助”(19.3%)、“只提供军事以外的援助”(13%)以及“什么都不做”(12.9%)。当被问到“台湾应加强军力还是采用比较温和的政策,以避免制造两岸紧张关系?”时,选择“采用温和政策”的人达到63.6%。调查团队成员表示,台湾民众实际上是看到美国如何援助乌克兰的情形后,“有了这种领悟”。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政治研究所教授杨泰顺25日称,台湾未能争取到无偿军援,与美国预算拨款制度有一定关系,但“换个角度看,也只有美国这个制度,可以把台湾这个棋子玩得淋漓尽致”。《联合报》25日称,台湾如何不成为美国“抗中”的马前卒,进一步化解美国的压力,需要当局有智慧处理以及多数民众的认识与觉醒。
(环球时报)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